为稳步做好考核评价相关工作,人事处拟对2018年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中相关的业务(任职)条件和年度考核中的量化方法进行修订。现面向全校范围对相关文件开展征集意见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征集阶段。全校教职工如对《大连理工大学专任教师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申报基本业务条件》(附件一)、《实验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附件二)、《工程技术系列副高级任职条件》(附件三)、《大连理工大学党务工作者正高级岗位竞聘申报条件》(附件四)、《出版编辑副高级任职条件》(附件五)、《图书资料副高级任职条件》(附件六)和《大连理工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年度工作考核量化方法》(附件七)有合理化意见建议,请于6月10日前反馈给所在单位(各校区、各学部(不含机材能)、独立学院(部)、机关党委、后勤党委、产业党委、图书馆、中小学、网信中心)。对于目前尚未出台任职条件的系列,如有合理化意见建议,可一并反馈给所在单位。
2、各单位请将收集的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各校区、学部、学院召开学术委员会或者教授会讨论形成统一意见,经部门党政联席会通过(其他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形成统一意见)后,于6月22日前将《意见汇总表》(附件八)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主楼220房间),电子版发送至szkkh@dlut.edu.cn 。
3、人事处将意见分类汇总后反馈至各相关的职能部门。人事处将于六月下旬开始向各职能部门征求意见,请各相关部门根据工作安排结合反馈意见提前做好准备。
征集意见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 间 段 |
工 作 进 度 |
6月1日-6月10日 |
个人意见征集阶段,教职工请将个人意见在此时间段报送至各单位 |
6月11日-6月22日 |
各单位意见整理、讨论、报送 |
6月23日-7月13日 |
人事处将征集意见分类汇总后,反馈相关职能部门 向各相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