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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启用A4制式会计凭证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8-06-26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财务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为最大限度保持会计凭证的完整性,方便广大师生结题查阅,提升工作效率,同时也为财务报销票据影像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财务处自2018年7月1日起正式启用A4制式会计凭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所有报销单及粘贴单均请横向打印。

2. 购买国产科研教学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A4版电子发票无需粘贴,直接连同报销单一起装入投递专用袋投递报销即可。

3. 粘贴其他票据可使用《大连理工大学原始凭证粘贴单》(详见附件1)将票据正面朝上展开粘贴到粘贴区内,注意,增值税发票须单独粘贴在一张粘贴单上,所有报销票据不能重叠粘贴,报销单与《大连理工大学原始凭证粘贴单》之间无需粘贴。(票据粘贴指导视频详见附件2)

4. A4大小的附件(如合同、工程决算书、会议通知等)可以用长尾夹直接附于报销单后。

5. 粘贴原始凭证只能用适量的液体胶水,并将发票四边粘牢,请勿使用胶棒或订书钉。

6. 预算拨款及复杂业务需要现场办理的,可直接到财务处网站下载新版日常报销单等报销单据

7. 按现有规格粘贴的报销单据请于6月30日之前报销完毕。

为使广大师生更清楚明晰上述要求,财务处录制了票据粘贴指导视频供师生参考,指导视频可以在财务处网站和“大连理工大学财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微财务”→“报销指南”模块)随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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