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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bet线上注册教师教学科研活动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07 点击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外国语学院教学与科研水平,引导教师积极投入教学与科研工作,努力建设一流学科,为培养一流人才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围绕建设一流外国语言文学学科的目标,对教师教学、科研活动提供一定的经费资助,目的在于帮助教师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取得一定的教学科研成果。教学科研成果按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奖励。

第二章 资助类别与额度

第三条 出版专著、教材资助

资助教师出版已签署出版合同的教学专著(非教材)、学术专著和教材。

一、与权威出版社签署出版合同的专著和教材,每部资助出版费1万元;

教学研究专著(非教材)权威性出版社包括: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高等教育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科研类权威出版社包括: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高等教育出版社、科学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以及国际著名出版集团。

教材类权威出版社包括:高等教育出版社、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二、与其他出版社签署合同的专著,每部资助0.5万元。与其他出版社签署合同的教材,不予资助。

三、仅资助出版过程中已签署合同的学术专著、教学研究专著和教材;一经出版,不再进行重复资助。

第四条 主办或承办学术会议资助

本办法所指学术会议必须与外国语言文学学科方向一致、以学术交流为目的的学术活动,各类工作会议不属于资助范围。

一、主办或承办大型国际学术会议(参会人员100人以上,外籍参会人员10人以上),资助2万元;

二、主办或承办一般国际学术会议(参会人员20人以上、100人以内,外籍参会人员5-10人),资助1万元;

三、主办或承办大型国内学术会议(参会人员100人以上),资助1万元;

四、主办或承办一般国内学术会议(参会人员20人以上、100以内),资助0.5万元。

第五条 参加学术会议资助

本办法所指学术会议必须是由国内外正规学术机构主办、具有相同或相似学科背景或研究方向的参会者参加的、以学术交流为目的的学术活动,各类工作会议不属于资助范围。重点支持:(1)外国语言文学相关学科权威学术机构和相关专业国家级学会所举办的各类学术会议;(2)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国际化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细则”中关于在岗教师出国参加系列性国际权威学术会议的要求和规定的国际学术会议;(3)符合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发展方向的其他全国性学术会议。

学院资助额度为:参加在欧美大地区召开的正式国际学术会议,作主旨发言,资助1万元;作小组发言或张贴论文,资助0.6万元。参加在亚洲地区召开的正式国际学术会议,作主旨发言,资助0.5万元;作小组发言或张贴论文,资助0.3万元。参加国内召开的正式学术会议并作主旨发言或小组发言,资助0.2万元。

第六条 参加教学和科研培训活动资助

本办法所指培训活动应由教育部、教育厅相关部门主办,或由教学指导委员会、学科指导委员会或其他正规机构主办,与外语学科密切相关。其他学会或会议单位举办的一般性教育培养不予资助。由学校或外国语学院另行安排并予以报销经费的其他教育培训活动不再予以资助。教师赴外地参加教学和科研培训活动,学院给予0.2万元的经费资助。

第七条 邀请专家报告资助

以校内主邀请人身份邀请国内外专家作报告,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一、邀请国外知名专家短期来校讲学并获得学校资助的,学院资助不超过五天的住宿费用(科技园酒店);

二、如邀请正在中国讲学的国外知名专家来我院讲学,可以报销国内往返差旅费以及0.2万/场的讲座费用;

三、邀请国内权威专家作报告,资助专家酬金0.2万/场,报销专家往返差旅费;

四、邀请国内知名专家作报告,资助专家酬金0.2万元;

五、邀请国内一般专家作报告,资助专家酬金0.1万元。

“权威专家”、“知名专家”和“一般专家”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第三章 申请、审批

 

第八条 教师根据申请资助的类别,及时提交“外国语学院教师教学科研活动资助审批备案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资助资格和资助额度。事后申请不予审议和资助。

第九条 资助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大连理工大学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第十条 资助经费报销由学院办公室协助执行,学院科研秘书负责做好记录和数据统计。

第十一条 第二章所列五项资助每人每年度只能分别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请。第五条与第六条不得重复申请。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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